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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学院2016年度职工考核方案
2016-12-26 17:42 牛建绥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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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关于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学校《河南牧业经济学院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安排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6年度职工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时域

1.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

2.考核时域为:20161月至201612月。

二、考核范围及办法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在学院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副处级及上干部的考核以组织部为主组织实施

(二)2016年度调整职务和调整工作单位的,均由现所在单位、按现职务进行考核。

(三)2016年度上半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再参加考核;下半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由人事处按相关规定考核(只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不占退休前所在部门基数)。外派驻村与挂职锻炼的干部按省有关规定考核。

(四)2016年度公开招聘尚在试用期的人员,仅考核本年度的现实表现情况,不确定考核等次。

(五)2011年以来未进行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人员由所在部门单独考核,不占该部门基数,考核等级及标准参照本考核方案执行。

三、考核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院党总支领导下进行。学院考核组组成如下:

长:牛建绥    

副组长:孙晓林  田景丽    

 员:周晓娜  谭晓峰  周振鹏    

范慧敏  王建植      马群晋    

四、考核内容及重点

(一)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指政治态度、组织观念、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行业作风、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和遵章守纪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指政策理论水平、学术(技术)、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开拓创新、独立解决问题和管理协调能力方面的表现。

勤:主要指工作态度和工作表现、责任心、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劳动纪律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指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工作差错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的表现。

廉:主要指在学术研究、各类经费使用以及与师生交往等遵纪守法情况。

(二)考核重点

中层干部:主要考核履职尽责及理论学习、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等方面的情况。详见《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测评内容》。

科级干部及一般职工的考核根据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基本要求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基本条件,结合各类人员的特点,以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基本考核依据。

1.职员(党政管理人员)的考核重点是: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协作精神、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为公众服务等。

2.教学科研人员的考核重点是: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实际承担及完成岗位任务、在教学科研中的成果、成效等。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重点是:服务与教学、科研的态度,业务技术水平等。

4.工勤人员的考核重点是:服务态度、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完成任务等。

五、考核等级及标准

(一)根据学校方案规定的要求,学院党总支推荐的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已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人员均占本部门人基数)。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等级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高质量完成受聘的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合格:能够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完成受聘的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受聘的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不能完成受聘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任务,经教育帮助无明显改进;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中有严重失误;有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可首先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旷工或无正常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

2.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者;

3.无理取闹、寻衅滋事,严重影响工作或社会秩序者;

4.贪污盗窃、挪用公款、行贿受贿,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者;

5.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团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7.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者;

8.不接受工作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9.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以学校名义与外单位签订各类合同,或因其它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严重名誉、信誉损害或严重经济损失者;

10.申报奖项、职称评审、论著发表或出版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11.私自泄露国家机密、涉秘科研成果或关键技术,给国家和学校造成信誉损害或严重经济损失的。

本年度出现教学事故,情节较轻,受到院内部通报批评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情节较严重或严重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当年只能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受到行政或党内警告处分的、病假全年累计三个月以上的、事假全年累计一个月以上的,当年只能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考核等级。考核时域内调入人员,由接收部门考核,可参考调入时的鉴定材料确定考核等级

六、考核程序和办法

(一)中层干部的考核程序和办法

1.自查总结。考核对象按照考核内容对本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撰写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党总支书记抓党建情况在报告中要单列体现,报告字数一般在2000字左右,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见人事处考核通知)。

2.干部互评。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测评会,处级干部作述职述廉党建书面报告,将电子稿报组织部,由组织部汇总提前挂在校内网上供测评人员阅读。参会者对处级干部进行测评。

3.基层测评。学校组织测评考核组到各基层单位开展基层民主测评工作,基层民主测评会由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基层处级领导干部作述职述廉报告,正副处级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分别控制在10分钟和8分钟以内。

4.汇总结果。按校领导测评占30%,处级干部按岗位分类互评占40%,基层群众测评占30%。计算统计汇总测评结果,分类进行排名。

5.确定考核结果。根据上述汇总结果,结合干部平时表现情况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二)科级干部及一般教职工的考核程序和办法

1.自查总结。考核对象按照考核内容对本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见人事处考核通知)。

2.民主测评。

专任教师按照学校要求,填写相应的表格,将相应的项目折合比例计入个人量化分值,系部考核小组成员再对每位老师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按照比例计入个人量化分值,然后两项合并得出最后分值作为年终测评的最后得分;依照分值高低依次排序确定人事考核优秀和教学考核优秀。管理岗位个人写出工作小结,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述职和相互测评,测评结果按照一定比例计入个人考评分值,系领导再对每位人员进行测评,两项测评分值按照一定比例计入个人测评结果,依此结果确定优秀人选。

七、时间安排

干部考核工作从2016年1222日开始,20171月5日前完成。

1.20161222日-1226日,个人自查总结,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将电子稿报党委组织部(邮箱:dwzztzb@163.com)

2.2016年1229日召开测评会,对处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完成各层级的民主测评。

3.2016年1230日前,统计汇总测评结果,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准确把握考核的有关文件规定,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2.严格考核纪律。参加测评者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客观公正;被考核干部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请客送礼,不拉关系。发现有违背考核纪律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全校、取消个人评优资格等相应处理。

3.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对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4.为增加透明度,考核结果要实行及时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5.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个人考核登记表采用河南省人社厅制发的《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表采用河南省人社厅制发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两类表格统一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填写(两类表格可从附件栏中下载,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年考核表为个人档案材料的组成部分,要求及填表说明:内容精简,不得附页;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或个人手工填写表格时,请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填写,不得使用纯蓝墨水或圆珠笔填写;考核表中“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一栏由所在部门或党总支领导签署,“单位意见”一栏由学校签署。

6.为便于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及时归档,今年各考核组在确定本部门所有人员的考核等次、部门公示后,管理、工勤、专业技术人员均在“本人意见”一栏签名。各考核组将本人签过字的考核登记表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定等次等五类分类汇总,连同本考核组的考核结果报告及有关材料一同报人事处。

                             

                                        经济贸易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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