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部工作职责
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其职责主要有: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负担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支部书记职责
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组织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照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并完成支部分工的某些专项任务。支部书记不在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三、支部委员职责
支部委员会可根据委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分设组织、宣传、纪律检查等若干名委员。
组织委员分工负责组织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并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党纪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了解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定期完成党员统计,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的情况等。
宣传委员分工负责宣传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和掌握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结合实际,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学习时事政治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做好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宣传任务;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工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党员进行常规、党纪、国法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负责检查党员遵守党纪条规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做好对受处分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