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学习过程管理,推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丰富平时考核内容与形式,进一步强化学风与课程思政建设,提高在线教学与学习质量,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经济与贸易学院期中考核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贾艳艳孙晓林
成员:岳秀红尚静王建植徐建平周振鹏范慧敏马群晋
具体分工安排如下:
贾艳艳:负责学生诚信考试教育。
孙晓林:以教研室为单位收集考试信息。
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的考试信息收集,审核后汇总上交。
马群晋:负责考试资料整理归档。
二、考核对象
2017—2019级本科生;2018-2019级专科生。
三、考核课程
除实践课以外,所有考试课程均要进行期中考核。任课教师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并提前告知学生考核安排。课程的考核形式(考试或考查)均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确定。
四、课程考核时间和方式
1.2020年4月24日之前,任课老师提交本课程期中考试时间、平台、形式和内容,内容具体包括:题目、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教研室为单位收齐后,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上交。
2.期中考试应在2020年5月4日之前完成。任课教师应提前将期中考核的时间、方式及要求提前告知学生。在期中考试结束后2周内,任课教师将期中考核成绩向学生公布,试卷由任课教师本人负责保管留存。
3.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及课程特点,采取试卷、课程论文、设计性作业、案例分析等灵活多样的形式,重在检测学生网络学习状况、增强自主学习的动力和压力。期中考核的内容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
4.采取试卷形式开展期中考核的,原则上应依托网络教学平台,以远程在线的形式进行,但考试时间不能与学生正常上网课的时间冲突,同时提前准备好网络卡顿、中断等异常情况的应对措施。要优化考题设计、合理安排时间,加强在线监考,避免考生短时快速作弊。
5.采取课程论文、设计性作业、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期中考核的,建议一班多题,批阅过程中应加强雷同检测,对筛查并认定的复制、抄袭等违纪违规现象,应及时做出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试课程的平时成绩一般占期末总评成绩的40—50%,至少应包括3*X次的记分点(X为课程的学分数)。期中考试成绩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一般占期末总评成绩的15—25%。
2.期中考核工作情况将作为教学过程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学校的教学检查之中,相关资料务必保管存档。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20.4.22